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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

黄陂区木兰胜天景区入园门票

标的名称

黄陂区木兰胜天景区入园门票

项目编号

202330006

挂牌总价(万元)

1800

挂牌单价(元)

2

转让数量(张)

9000000

挂牌公告期

2024-09-06 至 2024-09-12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北胜天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镇胜天农场

法定代表人


龚亚军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201006823145169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济类型

私营经济

转让标的情况说明 

标的为黄陂区木兰胜天景区入园门票,门票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入园门票不可直接用于景区内二销游玩项目的使用,具体使用规则请关注景区公告。

木兰胜天旅游景区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道,景区东临红岗山茶场,南接王家河,西连木兰山,北望木兰湖,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旅游资源丰富。景区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其中水面500余亩,四面环山,中间是水,森林覆盖面积广。原生态的自然风光、秀美田园风光、天然氧吧。

木兰胜天景区利用自身的旅游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开发休闲农庄,发展乡村旅游,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发展旅游业促进城郊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和路径,是湖北省首批五星级农庄。木兰胜天努力适应旅游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木兰胜天景区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和努力,于2018年获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木兰胜天景区作为一个典型的乡村休闲游综合体,展示了乡村休闲游的发展潜力和带动效应。通过依托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带动了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据统计,木兰胜天景区开业至今景区80%员工是以当地周边人口为主,解决当地农民就业150余人,另有季节性就业360多人。景区还积极发展农家乐经济,火塔沿线带动开设农家乐20余家,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增加收入的机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木兰胜天景区与周边农村的互动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方面,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和革新。景区的建设过程中,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公益事业,并与当地农民合作经验分享。这些举措有助于传承和发展农村的传统产业,促进了当地农村社会的发展和革新。

转让标的行业主管部门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AAAA

景区公示门票价格

90元/人

旅游景区游客

最大承载量

瞬时承载量:6500人

日最大承载量:14000人

挂牌公告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单个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的数量不得少于45000张。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认同《文旅要素产品交易合同》的全部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标的现状予以受让,承诺对标的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文旅要素产品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文旅要素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其他可能存在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和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文旅要素产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退还所支付的成交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其在交易价款结清之日起 5 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文旅要素产品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完成之后,标的保管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5、受让方须同意其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如标的现状与标的的描述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受让方须同意如其后续在其他交易机构、平台等再次转让或二次销售黄陂区木兰胜天景区入园门票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或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7、受让方须同意如将交易标的用于二次使用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申请全额认购,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申请全额认购,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确定最终受让方和受让数量的方式为:以挂牌单价报价,自由报价期为1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0.1元/张,单价高者优先购买其申请的数量,直到售完为止)。

      挂牌期满,若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申请认购该标的数量均小于该标的实际挂牌数量(9000000张)时,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按照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到账金额大小顺序(交纳保证金金额相同时以到账时间为序),依序确定多个受让方,直至交纳的保证金之和达到产品挂牌总价为止(最后一名受让方认购剩余数量)。

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挂牌单价×认购数量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账户户名: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127914505810601;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昌支行。

处置方式

如成为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未成为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保证金约定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湖北省华中文化和旅游投融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文旅要素产品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文旅要素产品交易合同》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文旅要素产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文旅要素产品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将交易价款交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相关下载

意向受让方报名所需材料   文旅要素交易合同   木兰胜天景区简介   木兰胜天景区门票票样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华中文交所 刘经理

联系电话

027-88711735,13797002024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