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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100%举办者权益转让
标的名称 | 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100%举办者权益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310063 | ||
挂牌价格(万元) | 573.5 | ||
挂牌公告期 | 2023-08-16 至 2023-09-12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举办者提出:若受让方无法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举办权变更登记,则举办者有权解除《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转让方无息退回交易款项,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查阅《评估报告》。 3、本次举办者权益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胡中伟 |
联系电话 | 027-88712326,15827291556 |
项目基本信息
举办者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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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名称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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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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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剑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000042000752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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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33950 |
经济类型 |
行政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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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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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单位名称 |
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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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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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发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42000058822196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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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80万元 |
经济类型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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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摄影师职业培训; (二)广告设计员职业培训; (三)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培训; (四)摄影记者; (五)摄影服务人员; (六)航空摄影师; (七)缩微摄影人员; (八)其他摄影服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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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单位出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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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单位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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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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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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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武汉中信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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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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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353.18 |
负债总额 |
29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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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权益 |
63.01 |
转让标的对 应评估值 |
6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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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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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监管单位名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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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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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主要内容:同意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100%举办者权益在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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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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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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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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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8779.7 |
2901738.48 |
4270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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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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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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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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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及类型 |
2023年7月(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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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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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1986.31 |
4859876.4 |
-26789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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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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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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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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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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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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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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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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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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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下载件)、其法定代表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报名时需提供验资报告)。 3、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标的的《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资产评估报告》(武汉中信联合评报字[2023]SC第051801号)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上述《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评估报告》,自愿接受本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照技师学院的办学要求与相关政策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确认自身符合政策要求,拥有相关教学、管理经验,满足符合《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要求的办学条件,能办理标的学校举办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标的无法办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此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退还所支付的成交价款。 7、意向受让方须同意自行办理举办者变更审批及登记手续、学校决策机构相关文件,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予以协助。办理审批及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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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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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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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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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金额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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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账户时间为准)。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790602421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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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如成为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未成为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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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未与转让方签订《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举办者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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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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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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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